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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一救护车内贴“出院护送”字样,官方回应:规范用语,避免误解。近日,有网友爆料称,在温州一辆救护车上看到“出院护送”的字样,并晒出多张照片。对此,温州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“出院护送”是规范用语,是为了提醒驾驶员注意路况安全。目前,当地卫健委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。有法律人士表示,“出院护送”系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,只要病人需要、家属同意,医院就可安排,但护送人员不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员,属于一般社会人员。同时,患者被转运至康复医院或者疗养院的,也属于非院前急救的范畴。因此,相关部门应及早介入调查,以便分清事情性质,进行后续处理。“出院护送”不等于非法营运据媒体报道,有网约车司机表示,他曾拒绝为一名“被出院护送”的病人提供服务。该司机说,像救护车这样的车辆有专项通行证,且车身有特殊标识,他担心自己会被交警处罚。温州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“出院护送”是规范用语,是为了提醒驾驶员注意路况安全。“其实它就是一个普通的运送病人的业务。”他说。据了解,“出院护送”是民间对医疗机构的一种通俗说法,指的是一些医疗机构为了方便病人就医,在病人出院后,继续提供一定的医护服务,包括接送病人去医院复诊等。记者注意到,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对“出院护送”存在误解。有网友认为,“出院护送”就是将病人放在救护车上,让救护车带病人回家,这显然不合法。还有网友认为,“出院护送”涉嫌非法营运。对此,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只有具备经营资格的营运车辆,才能从事运输活动。而救护车并非营运车辆,不属于非法营运的范畴。许浩律师指出,如果患者需要“出院护送”,只要其本人和家属同意,医院就可安排。不过,护送人员不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的营运车辆驾驶人员,属于一般社会人员。许浩律师还表示,如果患者被转运至康复医院或者疗养院的,也属于非院前急救的范畴。因此,相关部门应及早介入调查,以便分清事情性质,进行后续处理。